(镇委书记潘汉明解读)
一、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建设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建设是我区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内容,区财政对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池的村民小组,按建设既定预算的80%进行奖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池建设图纸由区委农办提供,不同规格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池(10m³、20m³、40m³等)采用不同的图纸,并由区聘请有资质的公司计算预算。有意建设的村民小组,需要向镇农综改办提交建设申请,并召开理事会、户代表会议统一意见开展建设。再和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合同,并提供建设用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池建设完毕并通过验收后,村民小组向镇农综改办提交奖补申请资料,镇、区相关部门审核后,将把奖补划拨到村民小组经济社的账户中。
二、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整治创建规划编制
按照“先规划后建设、无规划不建设”的原则,做好顶层设计,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在总体规划引领下,按照整治型、行动式、群众参与及简便管用、宜居宜业生态原则,组织编制村庄整治创建规划。2017年年底前,编制完成覆盖清新区省定贫困村内所有自然村的示范村整治创建规划,规划内容纳入村规民约。
清远市城乡规划局清新分局制定总体工作方案,统筹推进规划编制工作,同时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开展技术指导,组织编制省定贫困村整治创建规划,督查工作进度;清新区委农办保障规划编制经费,按照合同规定的进度进行拨款并协调各部门工作;各镇(场)政府承担确定编制单位,承担规划建设管理职责,石潭镇由农综改办负责具体工作,组织村民参与制定、报批和实施村庄规划,纳入村规民约。
整治创建规划编制的流程为:1、确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编写任务书及费用计算书;2、向区政府请示,确定编制资金;3、确定采购方式;4、完成采购后与设计单位签订合同,收集各单位资料;5、设计单位进场调研;6、设计单位出整治规划初步方案;7、整治规划方案公示,征求村民意见;8、修改整治规划方案,召开村民代表大会;9、完成整治规划最终方案报区政府批复;10、完成创建规划编制报区府批复,整治规划成果批后公告,档案整理入库。
三、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标准
各村小组(自然村)为创建主体。一是要组织代表召开创建工作会议,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二是村庄创建工程一定要经镇“三资”交易服务平台,进行公开和发包;三是引导创建村按照美丽乡村建设管理规程筹集启动资金,其中申报市的整洁村原则上村民自筹创建资金不少于8万元,示范村不少于20万元,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参照市美丽乡村的要求,村民需自筹一定的创建资金;四是要求创建村开好党支部和村民理事会会议,形成会议决议后,召开户代表会议;五是建立项目库、做好创建工程预决算、签订承诺书,并做好各项资料的整理和收集。
(一)有关工作要求和说明
1.奖补资金情况。整洁村升级示范村或特色村的奖补资金不重叠,如往年创建整洁村层级,今年提升创建示范村、特色村的奖补资金必须减去往年市、区级奖补整洁村或示范村的资金再进行划拨。
2.对标和进度建设情况。创建村要按照美丽乡村创建标准要求制定相应的施工进度公示牌,明确创建村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和计划完成时间。
3.规划编制情况。省定贫困村新农村示范村创建必须要有资质的公司进行规划编制。
4.工程预决算情况。所有创建村必须由有资质的公司做预决结算。
(二)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整治标准
1.村庄建设工程一定要经镇“三资”交易服务平台,进行公开和发包。
2.省定贫困村新农村示范村要有资质的公司进行村庄规划编制,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报镇人民政府审核,并经区城乡规划部门审批通过。
3.要进行“三清理”,即:完成村巷道及生产工具、建筑材料乱堆放清理;完成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杂物、积存垃圾清理;完成沟渠池塘溪河淤泥、漂浮物和障碍物清理。
4.要进行“三拆除”,即:完成危旧房、废弃猪牛栏及露天厕所茅房拆除工作;完成乱搭乱建、违章建筑拆除工作;完成非法违规商业广告、招牌等拆除工作。
5.村庄农户畜禽养殖实行100%圈养。
6.村庄主要道路、次要道路和巷道硬底化。
7.村庄生活污水排放暗渠化,铺设雨水、污水管网,实现“雨污”分流;同时,建设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系统。
8.村庄建有篮球场、休闲健身广场、户外儿童活动场所、乡村小公园等其中一个休闲活动场。
9.村庄主要道路、巷道出入口安装路灯。
10.村中合理设置标准化卫生公厕。
11.村中建有专门的村务公开栏。
12.在村庄公共区域合理设置分类垃圾箱,每户农户均设有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箱。
13.村庄同步创建文明村、平安村、民主法治村,开展“扫黄打非”工作。
14.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整治标准软件要求
详见《清远市“美丽乡村2025”行动计划》的文件要求。
15.省定贫困创建新农村示范村整治标准奖补资金标准
对成功创建市级的整洁村(省定贫困创建新农村示范村整治标准),以户籍人口规模250人的村庄为标准,奖补57.6万元(其中市级奖补32万元、区级奖补25.6万元,已包括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奖补资金),奖补资金不叠加。具体按其人口规模折算,奖补资金上下浮动25%。即人口规模在188人以下的村最低奖补43.2万元(57.6×0.75=43.2);人口规模在312人以上的村最高奖补72万元(57.6×1.25=72)。
(三)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示范标准
1.村庄建设工程一定要经镇“三资”交易服务平台,进行公开和发包。
2.要有资质的公司进行预决算。
3.要有资质的公司进行村庄规划编制,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报镇人民政府审核,并经区城乡规划部门审批通过。
4.要进行“三清理”,即:完成村巷道及生产工具、建筑材料乱堆放清理;完成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杂物、积存垃圾清理;完成沟渠池塘溪河淤泥、漂浮物和障碍物清理。
5.要进行“三拆除”,即:完成危旧房、废弃猪牛栏及露天厕所茅房拆除工作;完成乱搭乱建、违章建筑拆除工作;完成非法违规商业广告、招牌等拆除工作。
6.村庄农户畜禽养殖实行100%圈养,100%实现人居与畜禽饲养分开。
7.村庄所有村道、巷道硬底化。
8.村庄生活污水排放暗渠化,铺设雨水、污水管网,实现“雨污”分流;同时,建设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系统。
9.村庄建有文化活动场所、体育活动场所、儿童游乐设施齐全。
10.村庄主要道路、巷道出入口安装路灯。
11.村中合理设置标准化卫生公厕。
12.村中建有专门的村务公开栏。
13.在村庄公共区域合理设置分类垃圾箱,每户农户均设有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箱。
14.对村庄进行绿化美化工程。
15.村庄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户数≧3家,并参加乡村培育计划不少于80课时。
16.有农膜及农药瓶回收点。
17.完善长效管护机制。村庄建有稳定的保洁队伍,建立财政补贴与农户缴费合理分担机制,落实村民共建共管卫生保洁、自来水管网管护、农村公路管护等长效机制。
18.村庄同步创建文明村、平安村、民主法治村,开展“扫黄打非”工作。
19.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示范标准软件要求
详见《清远市“美丽乡村2025”行动计划》的文件要求。
20.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示范标准奖补资金标准
对成功创建市级的示范村(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示范标准),以户籍人口规模250人的村庄为标准,奖补108万元(其中市级奖补60万元、区级奖补48万元,已包括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奖补资金),奖补资金不叠加。具体按其人口规模折算,奖补资金上下浮动25%。即人口规模在188人以下的村最低奖补81万元(108×0.75=81);人口规模在312人以上的村最高奖补135万元(108×1.25=135)。